2018-12-12 16:12:43 来源:集美区政府官方网
(三)递补
在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前,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用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合格者中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简章发布后1年内,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后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合格者中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办理录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集美区政府官方网站 ()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的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 12月1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指1983年12月14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报名时均须提供相关证书。
(二)全日制普通教育2018届研究生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四)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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