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9 18:51:53 来源:坦洲镇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者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六、考试程序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12月22日(星期六)上午9:30报到,报到和考试地点为坦洲镇林东小学,10:00正式开始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 场。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凡证件与本人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将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笔试成绩确定后,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低成绩为60分),进入面试人选将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生 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计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将在坦洲镇政府网站公布,总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入围体检。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坦洲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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