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4 22:17:57 来源:交口县政府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待遇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工资随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加而增加)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中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应缴部分从岗位工资中代扣代缴。集体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缴纳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2018年12月29日。
2、地点:县政府一楼县人才市场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半身照3张,填写《交口县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指派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考试人员;
2、本次招聘采用直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序排队,确定体检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时间: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一并通知。
2、体检地点:交口县人民医院。
3、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
4、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领导组指派专人进行。
(五)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交口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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