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6 16:29:19 来源:丰都县人民政府
依据《丰都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丰都委文〔2017〕29号)、丰都县人民政府2017年12月15日公文处理单(收文办字:F17-1442)《关于解决南天湖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购买社会服务经费的请示》批示和丰都县财政局《关于林业局申请解决南天湖保护区管理中心购买社会服务所需经费的审核建议》(丰都财政建议〔2017〕199号)文件精神,我南天湖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已完成公告、报名、初核、考察、评定等工作,现将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在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综合科联系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琴
联系电话:
原标题:丰都县南天湖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森林资源管护购买服务人员拟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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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南天湖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