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8 18:16:30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网
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教育厅、财政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粮?2018?13号)文件精神,浙江农林大学通过高校招生的普通类提前批拟录取苍南县2名考生,现将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予以公示(见附件),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苍南县发改局(粮食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诬告。
3.公示期限:从2018年7月8日起至07月10日止,共3天。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苍南县发改局(粮食局)粮油调控科,联系电话:。
原标题:苍南县2018年定向培养粮油储检人员招生(招聘)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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