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1 11:43:07 来源:兴县政府网
根据《兴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兴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8年8月12日---1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此次资格复审人员为报考扶贫办、文物旅游局、环保局、蔚汾镇政府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8月12日--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点:兴县人事考试中心
地址:兴县西关农业银行旁(原会计核算中心)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学籍档案(存放于兴县人才中心的提供人事代理合同书);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愿放弃招聘资格,按照《兴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或放弃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领取体检通知书,按照体检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原标题:兴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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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