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30 15:06:28 来源:鼎湖区人民政府
根据《肇庆市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政府雇员的公告》的相关流程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潘锦燕同志符合录用条件,拟同意聘用为机关雇员。现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书面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迎春街1号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楼办公室
原标题: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机关雇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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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