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9 14:05:26 来源:
(四)落实预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学生欺凌专题教育,结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开展针对全体学生的防治学生欺凌专项调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或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欺凌事件。
(五)落实处置程序,做到规范有度。
学校要细化调查处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严重程度和教育惩戒欺凌实施者、安抚保护欺凌受害者的具体流程和办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细化欺凌事件处理申诉和复查程序。各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依据管理权限,对本地本校学生欺凌事件及处置情况建立专门档案。
(六)落实长效机制,做到专业有效。
各教育部门要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训、考评、问责处理、依法治理等长效机制,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培训和考评中增加学生欺凌防治内容,细化培训内容、范围、次数等要求,细化纳入考评内容和标准,细化问责处理规定等;要求责任督学将学校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情况纳入挂牌督导内容,监督指导学校围绕学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开展专题教育、加强预防排查。
以上各项内容,涉及省级教育部门的工作要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市级教育部门的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县级教育部门的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学校的工作要在9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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