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10:55:35 来源:高明区委组织部
面谈初试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更合镇政府)组织实施。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考试对象
在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考试中,报考更合镇政府经促局辅助人员职位(职位代码:B12)以及民政局辅助人员职位(职位代码:B13)的考生,列为面谈初试的考试对象。通过初试的才能进入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9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
初试分两组,第一组:经促局辅助人员职位(职位代码:B12)一组;第二组:民政局辅助人员职位(职位代码:B13)。
1.第一组集中地点:更合镇政府四楼接待室
2.第二组集中地点:更合镇政府五楼接待室
考生在集中时间前15分钟开始进入候考室(即集中地点)报到。各考生须于指定集中时间前到达候考室,迟到按弃权处理。
(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更合镇人民政府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谈初试。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初试。
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以及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请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预留足够时间,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3.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更合镇政府组织工作办公室,电话:或。
原标题:2018年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公开招录雇用人员面谈初试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