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5 14:41:23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一、劳务派遣的概念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二、岗位范围
国家发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章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1.临时性工作岗位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2.辅助性工作岗位
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3.替代性工作岗位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三、福利待遇及期满政策
因各地最低生活标准不同,故劳务派遣福利待遇及期满政策也不同。下面中公教育专家以下面两个实例加以说明:
(一)2018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南区分局劳务派遣人员招聘38名公告中标明——关于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
由丰南区劳务派遣中心对聘用人员实施劳务派遣管理。工资待遇为见习期(一年)执行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见习期满后,本着专业与岗位相结合的原则,新招聘的环保相关专业人员和从事一线执法、监测工作岗位的人员工资按照我区劳务派遣工资标准的140%执行,其他岗位人员执行我区劳务派遣工资标准。人员上岗后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二)2018年西安市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公告中,在工资待遇一项标明:
1.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岗前培训合格的拟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中介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3100元/月(含五险一金),岗位津贴:400元/月。
3.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一般为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