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2 17:13:03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
1.考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名单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体检由海门市人武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参军入伍政审条件,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市人武部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