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3 15:51:31 来源:苏州人才网
3. 资格初审
经本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人员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公示三天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笔面试。
(二)考试
1. 报名人员超过招聘人数5倍(不含5倍)的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阶段),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考试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人员不满招聘人数5倍(含5倍)的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 笔试、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于面试次日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的有关规定。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天枢楼一楼公告栏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