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4 15:57:18 来源:晋安区政府网
五、招聘程序
岗位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公开进行。
(一)招聘公告
1、公告时间:2019年4月4日--4月12日
2、发布渠道:在区政府网站、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广泛发布岗位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4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我区符合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现场报名;其他区县符合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先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乡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然后携带报考条件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晋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福新中路70号)现场报名。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当场领取并填写,或2019年福州市晋安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下载)、一寸彩照4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晋安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机试、面试及加分
1.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其参加笔试、机试和面试,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2.笔试成绩、机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相加之和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30%,机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
(四)聘用公示
根据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笔试、机试、面试及加分等综合情况确定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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