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0 09:36:55 来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由镇组织人事办以短信形式通知考试,考生在接收相关短信后及时回复是否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机试三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机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再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考察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与录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由镇政府用工部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