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9 16:37:48 来源:龙门县人民政府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招聘为机关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10日(即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8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县政府办具体负责实施。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为: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四楼403室。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公开招聘龙门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详见:附件2);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