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4 14:17:03 来源:西咸新区泾河新城
(四)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测评及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的权重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并在考试结束后公示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
2、心理测评
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网络在线答题方式,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完成(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不设分数线,测试结果作为面试考核参考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人员进行排名),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与进入面试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如未达到上述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因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不进行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泾河新城党委会议同意聘任的人员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