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0 14:47:15 来源:汕尾人才网
六、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和聘用
(一)资格审核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机考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报考汕尾市纪委监委机关聘员岗位和工作基地管理中心聘员岗位(男、女)分别计算。以1:1的比例由到低分排列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参加体检。
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汕尾人才网)。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原件(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均从公告附件下载,填写后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或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书。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体检。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汕尾人才网)。
(三)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考察对象在汕尾人才网公布。政审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和政审有关要求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