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4 11:51:2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2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和用工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三)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放弃体检、放弃录用等情况时,由招聘单位和用工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人员管理
(一)用工方式
实行劳务派遣。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关系管理、薪酬代发、社保申报、个税代扣代缴等。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进行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