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2 14:12:40 来源: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5月20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联系电话:,。
2. 报名地点。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隆阳区兰城路584号513室)。
3. 报名须本人到场,提供如下材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具备上述所列优先考虑条件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和相关作品,否则不予认定。
(三)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
(四)测试。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测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研究确定聘用对象。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需进行体检(含尿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招聘公示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按测试成绩递补一次。
(六)公示。
(七)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聘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基本待遇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每年一签,承担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即:五险),不提供食宿。具体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