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8 19:50:47 来源: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2019年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在陆续发布中,为了避免大家遗漏公益性岗位考试信息,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汇总了每日招考信息,便于大家及时查看。
公益性岗位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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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岗位考试信息
为促进我市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现面向社会征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条件
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户籍地就业局)。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4050”人员: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2)“3545”人员:指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中,女性35-40周岁、男性45-50周岁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家庭成员:指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而完全失去土地难以实现就业的农村家庭中的一名成员。
(5)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残疾人就业相关规定的残疾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
(6)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中一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7)部队退役人员:指军人离开现役部队后未就业,且符合《士兵退役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及城镇登记入伍退役的人员。
(8)去产能企业减员人员:指被去产能企业裁员并解除劳动合同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
协助用人单位做好保安、交通协管、辅助办公等工作。
三、工资待遇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工作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自行负担)。月工资参照保定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为1650元/ 月),如遇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东二环人才大厦706室
原标题: 关于征集1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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