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7 18:07:56 来源: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考试组织
1.程序
⑴考生凭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报到,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到候考室抽签候考。
⑵在工作人员的点名引领下,考生对象凭抽签序号单,按所抽取的序号顺序进入试场参加面试和讲课(实际能力操作)。
⑶考试时间到,由主考官宣布考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区域。
⑷纪律要求
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视为自动弃权。
②考试期间,考生和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纪律,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工作人员和考官自我报告执行回避制度。
2.开考比例:同一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的比例应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应减少招聘计划到规定的比例开考。确需开考的,须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三)总成绩计算
1.专任幼儿教师专业技能试(试讲+弹唱跳画)的成绩为总成绩。
2. 其他人员(含办公室文员、保育员、后勤干事、厨房人员、门卫、保洁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同分数处理办法: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以从教时间或相应岗位工龄时间长者优先;从教时间相同时以学历优先。如此还不能区分,由玉林市幼儿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4.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专任教师成绩必须达到65分方为合格,其他人员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当天在玉林市幼儿园总园公告栏公布应聘者成绩。
六、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规定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由玉林市幼儿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应聘者的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计生情况、遵纪守法及报考资格复审情况。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成绩排名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