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9 15:33:15 来源:江苏公益性岗位招聘,江苏公益性岗位招聘考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见附件2)。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7月6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
1.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根据简章规定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书;(3)户籍或生源证明;(4)以村居、社区后备力量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乡镇(街道)组织科出具的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相应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如招聘岗位形不成竞争,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对参加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