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7 17:35:15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招聘。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满分为100分,按得分的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至按1∶2比例,仍达不到的,将调减职位或延长报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笔试。笔试成绩原则上以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达不到1∶3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站发布通知为准。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按得分的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组织体检
1.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人选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如体检不合格者安排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项目为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不安排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
5.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并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用考察人选,由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经我镇审定后,确定拟招用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期间出现空额的情况可在当年应考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增城区石滩镇人民政府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