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6 12:00:45 来源:海门市人事人才网
4.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海门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社工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或相关证明;以“城乡零就业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以“重点优抚对象”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低保边缘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户籍所在地社区证明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失业登记6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须携带《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人社部门出具的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以“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提供城镇“4050”、单亲家庭、残疾人员、复员军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等方面的相关证明。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5.资格审核。海门市司法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在海门市司法局网站公告栏(,政府工作部门-司法局-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栏)公告。
6.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19年8月8日14:00-17:00到海门市司法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