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9 13:09:14 来源: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一类岗位“面向上党区招聘15个幼儿教师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2:1比例方可开考,不达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调整到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岗位;
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35个岗位幼儿教师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其中4个男性幼儿教师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调整到不限性别幼儿教师招聘岗位。
三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2:1比例方可开考,不达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的岗位,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调整到相应岗位。
所有核减取消和增加的岗位数,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并在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4. 笔试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5.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6.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笔试未达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实有人数确定)。当笔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成绩考生共同进入面试环节。
7.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人员名单在长治市荣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采取面对评委说课的办法,独立备课60分钟,说课10分钟。说课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4.未参加或未通过面试环节的,取消应聘资格。
5.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综合成绩与拟招聘人数1:1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当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6.体检人员名单在长治市荣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公告。
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