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8 13:43:39 来源:海安市人社局
8.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
岗位04~05技能测试:2019年9月22日;
面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考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1.考试形式
(1)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见附件,招聘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岗位12不参加笔试考试。
(2)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①岗位04~05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5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若进入技能测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比例不足1:5比例的,按实确定。
②岗位04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③岗位05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
(3)面试: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
数)。参加面试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
①岗位01~03、06~1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②岗位04~05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考生全部参加面试。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确定。
③岗位 12初审、复审合格人员直接参加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时,以兵龄长者优先,若兵龄也相同,则以在部队立功受奖情况,综合衡量确定,原则上以受奖层级高低确定。
2.成绩计算(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⑴岗位01、03、06~1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⑵岗位0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⑶岗位04~0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30%
⑷岗位12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