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3 14:05:42 来源:澄迈县人民政府
澄迈县第三中学报来拟聘用李实繁同志为澄迈县就业扶贫公益专岗人员的相关材料,经我局初审符合《澄迈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澄人社通〔2018〕42号)要求,拟同意澄迈县李实繁聘用李实繁同志为澄迈县就业扶贫公益专岗人员。
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19年3月13-20日,公示期内对有关情况存在异议,可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拟同意澄迈县第三中学聘用李实繁同志为澄迈县就业扶贫公益专岗人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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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就业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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