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8 17:44:08 来源:漳州台商投资区
根据漳州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工作贯彻落实的通知》(人社(2016)288号)文件精神,用人单位按规定设置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含企业保或城居保)的,按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不高于我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现就石厝村新增壹名聘用就业困难人员予以公示。如对该单位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纪检监察室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8日-4月25日
受理电话:(社会事业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
新增人员名
石厝村新增人员名单:
1、 陈建斌(失地农民)
原标题:公益性岗位(保洁员)聘用公示
漳州台商投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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