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9 10:30:53 来源: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因1名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拟补录1人,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10月8日,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的情况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实名向太仓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
点击下载>>>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26日
原标题:补录公示
文章来源: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9861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3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