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7 21:09:47 来源:中公教育
[特点分析]
土壤污染的特点主要有四个:
一是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察觉,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
二是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与大气和水体相比污染物更难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因此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
三是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而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空间变异性较大。
四是土壤污染具有难可逆性。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
[危害分析]
土壤污染危害极为严重:
一是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和食物安全。土壤污染带来耕地质量下降,直接威胁18亿亩耕地红线,导致粮食和农产品重金属等含量超标,影响食物安全。
二是危害人体健康。土壤中的重金属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后,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危害。
三是影响社会稳定。土壤污染防治涉及搬迁工矿企业的职工安置,农民经济受损和人民群众健康受损的补偿问题等,如不能妥善处理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对策措施]
一是转变理念,建立生态文明考核体系。
土壤污染事件频发是我国环境容量到达临界点的表现之一,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转变GDP至上的发展理念。要把土壤污染防治与转变发展方式结合起来,与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要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其纳入干部绩效考核,进一步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是健全制度,修订法律法规,完善各项标准。
建议尽快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实现土壤污染依法防治、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我国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不完善,有些方面还是空白。要以人民健康、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原则,全面审视、尽快修订和完善土壤污染标准、修复标准、污水处理标准、农产品和饲料安全标准等。
三是深化改革,理顺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由多部门“多头”管理。建议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统一协调机制。建立流域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土壤环境损害的赔偿、补偿制度。整合现有环保、国土、农业、水利、卫生、粮食等部门监测网络,实现土壤调查数据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