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9 14:01:52 来源:平邑县政府网
六、公益性岗位的聘用期限、待遇和管理
1、聘用期限: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执行平邑县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不超过三年,三年以后个人自主择业,不再续签合同。
2、待遇:试用期满聘用人员月工资2350元左右(含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平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保补贴按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每人每年10000元。
3、管理和考核: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委托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负责工资发放和社保费缴纳服务。用人单位需将由自行承担的用人补贴按季度或半年的初始月份交给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日常管理采取用人单位“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工作机制,每月向平邑县劳务合作总公司推送考勤和管理情况。
原标题:2020年平邑县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y.gov.cn/info/1028/944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