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4 13:53:13 来源:汝州市人民政府
(七)聘用及待遇。
拟聘结果公示后,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岗位确定由教体局统一安排,人员的管理、使用、经费按《汝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实施方案(试行)》(汝政办〔2014〕97 号)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聘期为 3 年,期满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聘。聘用人员的工资参照汝州市现有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幼儿教师的标准执行,并实施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由承接主体按照劳务派遣合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由市财政局按月直接划拨给承接主体,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承接主体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员办理工资发放、工资调整、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等手续。
原标题:汝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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