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1 09:16:53 来源: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33号)和《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用工促进就业稳定的十五条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我处对凤凰山街道普光社区开发申报的社区便民服务岗位及安置对象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公示如下。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云和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受理地点:云和县恒通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南厅社保医保服务区)
公示期限: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5520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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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2020年10月20日
原标题:2020年云和县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及安置对象公示(四)
文章来源:http://www.yunhe.gov.cn/bmzt/yhrs/gsgg/202010/t20201020_4661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