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2 16:14:38 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通知的工作》(云人社发〔2020〕9号)文件规定,我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包括:我省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上五类人员统称为“就业困难人员),结合我县公益性岗位开发实际,拟聘用17位同志到相关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公示期限为7天(2020年5月23日—5月29日)。凡对上述人员有疑义,请与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 举报电话:举报电话:0876-3069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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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2日
原标题:富宁县2020年5月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ynfn.gov.cn/Item/51578.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