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3 14:45:26 来源:沐川县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经过面试选拔,现拟聘用我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现对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大楠镇人民政府反馈意见,联系方式:466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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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楠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日
原标题:沐川县大楠镇人民政府关于聘用周明春为城镇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muchuan.gov.cn/ViewInfo.aspx?id=36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