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2 11:15:22 来源:高青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和《高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规定,按照报名情况和安置原则,拟确定两名同志为道路保洁岗位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高城镇人社所 电话:6916967
高城镇纪委 电话:6916287
受理时间:2020年8月11日至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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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城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1日
原标题:高城镇公益性岗位拟聘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gaoqing.gov.cn/art/2020/8/11/art_4600_1996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