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1 10:51:26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科技部始终把作风学风建设摆在事关科技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近年来不仅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还加大了对科研不断行为的惩戒力度,比如《肿瘤生物学》集中撤稿等科学技术活动违规事件。
为规范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近日科技部印发《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科技活动违规行为。
公考角度解读
[意义]
优良的作风学风是做好科技工作的“生命线”,决定着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根基和科技事业的成败。此次出台的规定是全面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组合拳”。这将有利于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丰富科技管理制度体系;有利于巩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成果,规范科学技术活动、匡正科技界风气、净化科技创新生态;有利于强化对科研管理部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惩治营私舞弊行为,促进规范公正地行使权力。
[原因]
随着我国迈入新发展阶段,科技创新持续发力,实现了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重大变化。科技领域的改革也面临新任务,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大背景下,受各种不良思想文化侵蚀和影响,个别科技工作者仍然存在浮夸浮躁、投机取巧、“圈子”文化等不良倾向,一段时期以来,我国科技界存在的学术不端、浮夸浮躁、急功近利等现象令人担忧。这些影响了风清气正科研生态的构建,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科研人员反映强烈的科技活动违规行为。
[对策措施]
一是对于科学技术人员来说,要坚决杜绝故意夸大研究基础、学术价值、经济价值等浮夸浮躁投机取巧行为,以及违反科研诚信要求、科技伦理规范等行为。
二是对于参加科学技术活动咨询评审专家,更应率先做出表率,坚决杜绝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搞“人情评审”、索取不正当利益、出具不当咨询评审意见、泄露咨询评审过程中需保密的信息等行为。
三是对于科学技术活动的受托管理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发挥专业精神,减少对科研活动的直接干预,强化建立信任为前提、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管理机制,着力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严禁向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要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围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