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8 09:56:10 来源:中公公益性岗位考试网
2020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大型城市雕塑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要加强大型城市雕塑管控,严格控制建设高度超过30米或宽度超过45米的大型雕塑,严禁以传承文化、发展旅游、提升形象等名义盲目建设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大型雕塑。新建城市雕塑涉及纪念设施、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文化地标是一个地方的文化名片,在传播城市形象方面有巨大的流量效应。近年来,文化旅游市场持续升温,各类文化地标成为热门参观地、网红打卡地。然而,少数地方在规划建设、文化发展等方面存在一些误区,打着“传承历史”“弘扬文化”等招牌,大兴土木,仓促上马,“文化地标”变成了华而不实的“政绩地标”。
[提出观点]
城市文化地标建设要树立正确政绩观,科学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城市“文化地标”更有文化。
[综合分析]
文化地标的意义:
提到一座城市,人们往往会想到具有代表性的文化地标:600岁的紫禁城见证着北京城的过往,拓荒牛雕塑标记着深圳的开拓进取,珠海大剧院“日月贝”讲述着“珠生于贝,贝生于海”的城市记忆,古典园林里生长着苏州的温婉……城市文化地标或深植于历史文化,或投射着时代风貌,以鲜明独特的符号形象,成为一个城市的精神和文化象征,与人们产生紧密的情感连接、文化认同。
文化地标变成政绩地标的原因:
一方面,一些地方存在政绩观错位的现象,责任心缺失、权力观扭曲。
另一方面,在决策过程中缺乏法治意识,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充分调研和论証,未经民主决策程序,导致建筑物粗制滥造、缺乏公众认可的审美趣味和实用价值。
影响危害:
不尊重历史传承,不注重文化内涵的文化地标建设,其实质是在破坏历史文化,这违背了城市发展规律,破坏了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一味追求高大上的文化地标,不仅浪费了财力和社会资源,还助长了弄虚作假、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
[参考对策]
建设超大体量公共建筑、重点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等,必须将其纳入城市重要项目进行管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科学论证、民主决策、依法办事。
作为一种人文景观,文化地标首先应当与地理环境“不违和”。人文景观与自然环境浑然天成、融为一体,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无论是中华文化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审美意境,还是如今兴起的保护生态、亲近自然的绿色发展理念,都强调人文景观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
作为一种符号化呈现,文化地标也应该追求形神兼备。一个建筑之所以能成为一个地方的文化地标,不是凭借炫目奇特的视觉效果和文化元素的简单堆砌,而是流淌着活生生的历史文脉,能唤起人们共同的情感记忆。面对数之不尽的历史文化街区、革命文化纪念地、农业遗产、工业遗产,进行合理适度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才能成为广受认可的文化地标。
作为一种公共建筑,文化地标还应当发挥服务公众的功能。地标建筑是有“生命”的,其生命力来自于生活。人们喜欢将博物馆、剧院、书店称为文化地标,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些公共文化设施直接连通着一个地方的文化和生活。到一座城市先逛博物馆,人们才能加深对这个城市的历史过往和现实文化的认知。以北京的国家大剧院为例,建院以来,为观众带来1万多场演出,开展大量艺术普及教育演出及活动,观众和粉丝遍布全国。正是那些传播文化、服务公众的不懈努力,使得文化地标的形象更加亲切、更加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