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5 15:58:55 来源:沈河区人民政府
根据《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1〕34号)、《2021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招录公告》要求,现将权重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5日-11月16日,共2个工作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反映问题。
反馈意见方式:
1、发送电子邮件:734027343@qq.com(请注明相关事宜)
2、邮寄书面意见(沈河区人社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沈河区人民政府3号楼205房间,邮编:110000)
3、反馈电话:024-2289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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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5日
原标题:2021年沈河区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权重成绩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shenhe.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SHQZF&selfSiteSiteId=1585213314973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