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8 09:31:40 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宁人社规发〔2020〕4号)、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阳县2021年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32号)要求,对14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经过发布公告、个人申请、资格审核等环节,确定了140名拟安置人员。现公示。
见附件
以上拟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至31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安置资格方面存在问题,可采取电话、写信或来访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县就创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54)7012386,7012052、7012459。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30,若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县人社局将取消被举报人的安置资格。
点击下载>>>
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7日
原标题:彭阳县2021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pengyang.gov.cn/xwzx/tzgg/202105/t20210527_28617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