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3 10:34:12 来源: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和各单位用人紧张的矛盾,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自治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的意见》(内政办发[2020]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发一批适合“大龄失业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服务年限为三年,用工协议为一年一签订,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要求,通过开发申请、报名审核、培训考试、旗政府审定等环节,由就业服务中心与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结合个人申请、就业服务中心推荐意见,以及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和面试结果,现将拟聘用32名公益性岗位“大龄失业人员”及2名补录“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安置单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
受理方式:对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旗人社局和旗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内容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时间:2021年7月3日-7月9日
监督电话:0478-3212656 0478-321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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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日
原标题:2021年乌拉特前旗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失业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wltqq.gov.cn/zwgk/tzgg/202107/t20210702_3487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