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8 14:41:36 来源:沐川县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沐川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沐人社知[2021]28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经过面试选拔,现拟聘用为我单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对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利店镇人民政府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833-46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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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原标题:公告公示||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关于聘用王晓晴为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muchuan.gov.cn/mcx/gggs/202110/661601c231c948a0a0b18c79c9e5d10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