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5 10:29:16 来源:西峰区人民政府
为持续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彻底斩断疫情传播链,加强基层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人社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用好公益性岗位发挥就业保障作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8号)精神和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岗位开发安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庆市人社电发〔2021〕53号)有关要求,结合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招聘一批从事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就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聘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区域内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口;
2.城镇区域内“零就业家庭”的成员:家庭成员(除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内退人员、提前办理退休的人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常住人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低保证的人员;
4.持《残疾证》的城镇居民: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区域内常住人口;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连续登记失业在6个月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口且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无正常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城镇区域内的常住人员;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的城镇常住人口;
7.城镇公益性岗位期满退出的人员,目前仍为就业困难人员对象的,在城镇区域居住或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农业转移人员、进城陪读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目前处于无业或失业状态,进行了城镇失业登记,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收人数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2022年1月7日
2.报名地点及招收人数:
肖金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16人)
联系人:姬老师 15346746196
什社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16人)
联系人:赵老师 13399344149
彭原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8人)
联系人:贾老师 18293491558
董志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8人)
联系人:王老师 15213869660
兰州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人,需医学专业)
联系人:秦老师 15593427111
报名及资料初审统一由各乡镇负责,报名结束后,各乡镇将报名人员资料提交区就业局审核,在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就业局统一分配各乡镇工作。
三、工作内容
从事防疫消杀、巡查值守、保洁环卫等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四、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聘用期间,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
五、补贴期限
本次上岗期限为6个月,从2022年1月--2022年6月。本次上岗的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不计入公益性岗位援助次数。
西峰区就业服务局
2022年1月5日
原标题:关于招聘疫情防控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xf.gov.cn/zwdt/tzgg/content_7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