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25 17:17:20 来源:汾阳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民工务工政策和服务落实,根据吕梁市人社局“关于设立乡(镇、街道)就业服务站并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的通知”(吕人社函【2022】70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用部分基层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招用能胜任相关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42人。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
2、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志愿从事基层服务工作。
3、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用人单位分配。
4、本次招录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是:“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5、此前本市各部门已招用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在此次招用范围。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日至3日。
2、报名流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持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到市人社局(政务中心)4 楼会议室报名,现场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复印相关材料,等待通知。
3、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无该证件的报名人员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并填写《求职登记表》和《就业创业证申领登记表》);
(2)高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050”人员提交《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二)录用和公示。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对面试合格拟录用人员,在政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合同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各项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为工资每月188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缴纳)。
五、录用人员的管理
录用人员由市人社局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工作时间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六、监督
本次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予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58-7333324
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18635831969
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5日
原标题:汾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招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乡镇就业服务站”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enyang.gov.cn/zwgk/chnl1155/tzgg/202202/t20220225_16255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