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0 09:39:48 来源:沐川县人民政府
根据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和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沐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沐川县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本次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招聘名额为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沐川籍城镇人员、常住于沐川城镇并在常住地参加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城镇常住人口、土地被依法征用剩余面积低于我县规定标准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以下人员:4050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持有《低保证》的低收入家庭人员。以及法定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办理了失业登记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3、主要从事利店镇高速路出口及周边保洁保绿等方面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5日;
(三)报名地点:利店镇便民大厅
(四)联系方式:18784531435。
四、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以城镇公益性岗位方式安置,拟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利店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按乐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工资。
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
原标题:公告公示||沐川县利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uchuan.gov.cn/mcx/gggs/202203/18862f9b32f7474a801b3ec14e850e3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