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5 12:22:29 来源:珲春市人民政府
根据吉林省就业服务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珲春市拟开发一批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现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重点开发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服务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他失业人员。
(2)吉林省籍非农业户口,且年满16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开发的临时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执行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服务期间,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1760元/月给予岗位补贴。临时公益性岗位不予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规定为临时公益性岗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四、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直接扫下方二维码加入群,或请拨打15643301026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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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珲春市开发第二批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unchun.gov.cn/zw_1910/tzgg/202203/t20220324_376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