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29 19:24:58 来源: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城乡建设与园林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面试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按目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外省外市考生在抵盐前或抵盐后6小时内必须向面试单位报备,面试单位向所在社区报备,严格落实“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安装门磁,不得出门;后11天跟踪健康监测期间须规范佩戴口罩,且不得参加会议、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7天和第10、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所有考生需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现场查验“苏康码”为绿码且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本人近期两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报名当天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现场查验“苏康码”为绿码且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2年3月30日—2021年4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
盐城市城乡建设与园林科学研究所综合科(盐城市亭湖区文港北路1号)。
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0515-88587709。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体检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体检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成绩相同,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集体研究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召开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用工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工资待遇由劳务派遣机构按政府购买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每年定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501635;
市住建局组织人事处(机关纪委)0515-88411037。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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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城乡建设与园林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与园林科学研究所
2022年3月29日
原标题:盐城市城乡建设与园林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公告
文章来源:http://zfhcxjsj.yancheng.gov.cn/art/2022/3/29/art_2317_3828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