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3 10:08:38 来源:栖霞市人民政府
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着力提高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观里镇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39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大龄人员,是指身份证年龄45-65周岁人员,含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维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和身体条件。
4、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乡村公益性岗位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市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3日8:30至2022年4月13日17:00。
2、报名地点:观里镇政府党政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5-5331001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享受脱贫政策人口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低收入政策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残疾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公益性岗位招用单位认为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由村委会通过组织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等形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综合考虑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劳动能力、年龄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推荐人员。
(三)审核公示
推荐人员确定后由村委会报栖霞市观里镇审核同意后在村委会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四)聘用管理
栖霞市观里镇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与安置对象签订劳务就业协议,办理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手续。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人每年不超过60元标准的意外伤害保险,签订劳务就业协议的期限不低于1年。
五、待遇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栖霞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绩效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
六、动态岗位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信息发布渠道:镇政府官网、“爱观里”微信公众号。
点击下载>>>
观里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原标题:观里镇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qixia.gov.cn/art/2022/4/12/art_31313_2932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