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5 16:31:41 来源:融安县人民政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情况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为融安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发27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经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下列“4050”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即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
(一)城镇大龄失业4050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
(三)城镇低保家庭4050人员;
(四)城镇残疾4050人员;
(五)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4050农民;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城镇4050人员。
二、招聘岗位
(一)保洁员22名,女性;
(二)门卫3名,男性。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无犯罪记录。
五、岗位待遇
聘用后签定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的130%,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六、报名要求
报名须提供验证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本人《就业失业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三)填写《融安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二)报名地点:融安县就业服务中心(融安县长安镇广场东路3号一楼)。
八、招聘程序
提前7日以上通过县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告栏张贴书面公告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报名、面试、体检、审核、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现场填写《融安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常规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包括物理体检、肝功能、胸部正位片、心电图等);
(四)审核:用人单位会同县就业服务中心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核,审核环节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五)公示:对拟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报送到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
九、其他
优先安置对象:1.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咨询电话:0772-811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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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8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ongan.gov.cn/wsbs/ggfw/ldjy/jyxx/202204/t20220428_30516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