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7 13:57:40 来源:新泰市人民政府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泰安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字〔2022〕3号)和新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在我市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800人,主要设置治安巡防协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员、社工服务等岗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2022年新泰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我市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下列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七)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八)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四、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按月发放。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五、招聘程序
我市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资格审核、面试测评、合同备案、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六、报名时间
5月9日—10日两天集中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关证明到指定报名地点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2:《新泰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
联系电话:0538-722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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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原标题:2022年新泰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tai.gov.cn/art/2022/5/5/art_47996_10302462.html